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加强竹山出借财政资金回收工作,自2018年3月以来,竹山县多举措进行出借资金回收。一是县领导重视对企业召开了两次出借财政资金回收工作督办会议。二是成立清收专班,回收工作由县财政局工交企业股具体负责,向到逾期借款企业发送催款通知书,进行电话联系和上门督催,查询企业还款进度。三是对有财政拨款或向上争取的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企业,通过做工作仍不还款的,由县财政局直接划转抵扣归还县财政借款。四是法律诉讼,由法律顾问会同县财政局向县法院申请支付令下达,并按程序全部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以上举措,现已初显成效。
( 杜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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