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置全县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的批复
县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设置全县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依法依规在溢水、官渡、楼台、文峰设置的5个采砂船舶停靠点,不得随意更改。
二、你单位要督促相关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采砂船舶集中停靠和监管,防止非法盗采行为发生,确保河道水域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
此复。
2019年8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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