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绿松石经营者:
为激发绿松石市场活力,规范绿松石市场监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绿松石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和规范全县绿松石市场交易行为的意见》要求,我局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绿松石市场主体登记和清理整顿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到11月30日,全县从事绿松石加工销售且符合登记条件的个体经营者要及时到辖区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推行“同城通办”、“局所联办”,确保应登记尽登记。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在2016年10月1日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绿松石个体工商户,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到辖区工商所更换“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
三、自12月1日起,我局将用一个月时间对绿松石市场开展专项清理和联合执法行动,对公告期满后仍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绿松石经营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销售假冒伪劣绿松石产品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希望广大绿松石经营者自觉做到合法规范经营,共同致力于绿松石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和更换“两证整合”营业执照业务,请拨打电话4232008;举报投诉销售假冒伪劣绿松石产品等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4221315。
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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