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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及相关知识问答之四
发布时间: 2017-12-19 09:22 来源: 编辑:苗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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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新《工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哪些?

答:会员交纳的会费、行政方面拨交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事业收入、行政的补助、其他收入、基层工会不仅有必要的满足活动需要的经费,而且由于是永久性组织,为开展活动要添置必要的设备,所以大多数基层工会还拥有一定的动产和不动产。 

2、《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法人应具备的四项条件是什么 

答: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体现了我国工会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一、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二、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三、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委员。 四、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及工会组织。 

4、工会组织系统的设置是什么 

答: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全国和地方产业工会、基层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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