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九源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 (一)项的规定,我局对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且未经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见附件),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因到你公司住所实地核查及通过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我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通过公告送达《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上述企业有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
1、竹山县九源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2、竹山县竹坪乡沈家营板栗专业合作社
3、竹山县秦古油桐专业合作社
4、竹山县秦古花生专业合作社
5、竹山县竹坪兴茶花生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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