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竹山文化艺术大繁荣,倡导文明祭扫理念,过好传统节日——清明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拟在2018年清明节前夕组织开展首届 “清明诗会”活动,并向社会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竹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县电视台、县新闻办、县文体局、县文联、县诗词学会
二、活动主题
吟诵根脉情结·铭刻乡愁记忆
三、征稿要求
1.征稿体裁:以新诗为主,散文诗、旧体诗词也可。
2.征稿对象:竹山籍及在竹山工作、生活的文学爱好者,性别、年龄、职业不限,提倡各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参与,应征者限量一首作品(组诗除外)。
3.作品要求:必须是原创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情感真挚,篇幅限制能在5分钟之内朗诵(带稿、脱稿均可)完毕。
四、奖项设置及相关待遇
1.评奖:组委会对应征作品组织评奖,依据作品质量,评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以精神奖励为主,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2.作品展示:清明节前夕,在县体育中心广场举行竹山县2018“清明诗会”主题活动,获奖作者现场朗诵自己的作品;对获奖作品安排在《堵河》、《今日竹山》报刊及新媒体上发表。
3.推荐非会员获奖作者加入县诗词学会、县作家协会。
五、联系方式
应征诗歌作品请务必于4月1日前传邮箱:779153188@qq.com,以备评选;作品格式包括题目、作者、正文、附录(作者姓名、性别、职业、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文成,手机:15872739271,(0719)4228415。
竹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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