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推行交易、登记、纳税“一窗受理”工作的通知》(十政办电[2018]14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提速增效,实现群众办证“最多跑一次”,现就我县实施不动产交易、登记、纳税“一窗受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县国有土地各类房屋交易、纳税(存量房)和不动产登记事项。
二、实施时间
2018年5月7日开始。
三、实施原则
将现行的房屋交易、纳税和不动产登记由多部门、多窗口分别受理的模式,优化整合为多部门、一窗式集成服务,实行“一个窗口、一套资料、一次办结”,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服务场所
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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