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6月15日,县城管执法局会同县五创办、国土局、潘口乡政府、潘口乡派出所、悬鼓洲村村委会等部门对潘口乡悬鼓洲村严某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实施了强制拆除。
严某居住在竹山县潘口乡悬鼓洲村一组,6月6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调查核实,严某在竹山县潘口乡悬鼓洲村一组违法建设建筑物,(建筑结构:条形基础、砖混砌体,建筑面积为:97.77㎡)。该局执法人员在确认其违法建房的情况后,于6月6日给其下达了《责令停工、限期拆除通知书》,当事人拒不停工并继续实施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县城管执法局应当于6月15日,开始对严某在潘口乡悬鼓洲村一组的违法建设执行强制拆除。当日上午10点左右,县城管执法局、五创办、县国土局、潘口乡政府、潘口乡派出所、悬鼓洲村村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到达违建现场,根据拆除方案的相关安排,由现场总指挥进行拆除动员,强调好拆除现场的工作和纪律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现场人员做好配合和分工。在房屋拆除实施过程中,由于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并阻挠现场执法,扰乱社会公共治安,已被现场派出所民警进行传唤。然后对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将相关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在确保现场安全的情况下,由专业施工队对违建房屋进行有序拆除。(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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