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磋商项目竹山县宝丰镇新茶、清泉、曹家沟等3个村易地搬迁分散安置建房项目已由竹山县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业主为竹山县宝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竹山县宝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竹山县宝丰镇新茶、清泉、曹家沟等3个村易地搬迁分散安置建房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竹山县宝丰镇新茶、清泉、曹家沟等3个村易地搬迁分散安置建房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BF-MD-04
三、采购预算:180.30万元
四、采购内容:分散安置建房和配套场坪建设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工期:60天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资格: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社保;
4、供应商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须提供竹山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③供应商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竹山县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证明,且在有效时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1、请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到竹山县城关镇南门村(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报名,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2、磋商文件领取:现场领取。
九、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竹山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3886841887
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135723338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