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免决定
2019年5月6日,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建平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陈国华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二○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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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6日,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建平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陈国华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二○一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