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山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备案的公示
为加大我县脱贫攻坚力度,确保2019年整县摘帽。根据财政部(财农〔2018〕124号)和省财政厅(鄂财农发〔2019〕29号)文件精神,结合《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统筹资金支持精准扶贫方案的通知》(竹政发〔2019〕6号)文件,现将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备案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19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共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542万元,其中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64万元,下达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8万元。
二、备案明细
1.易地扶贫搬迁贴息2215万元(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637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578万元);
2.产业扶贫2082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的低老茶园改造、茶叶加工车间建设;
3.扶贫基础设施配套1987.1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公路建设1024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建设963.1万元;
4.乡村振兴带动扶贫。其中用于“5+1”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1222.9万元;
5.项目管理费35万元(扶贫项目管理)。
竹山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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