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2018年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第一批)
根据《十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交办2018年突出环境问题的通知》(十环委〔2018〕4号)要求,经过全县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完成了相关问题的整改,现将拟予以销号的编号36、37、38、39、40、41、42、43、45、46号等10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竹山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公示期限:2019年8月8日至8月14日,共7天。
附件:竹山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联系电话:0719-4225272
2019年8月7日
3. 市环委办交办2018年突出环境问题交办件销号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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