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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4名“老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 2017-05-10 16:32 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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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竹山讯 为严厉打击“老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强化执行威慑力,近日,县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4起涉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4名被执行人将因恶意赖账被追究刑事责任。

移送案件旨在严厉打击恶意逃避执行,行为嚣张、涉嫌犯罪的“老赖”。如被执行人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周某先后借款达10万元。周某多次催要,唐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周某为此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唐某应向周某偿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唐某未自动履行,2016年1月,周某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法院向被执行人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唐某就一直避而不见,不接电话,拒不到庭配合执行,故意躲避债务。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唐某将房产变卖70余万元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对法院所涉执行案件却置之不理。被执行人唐某属于典型的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恶意逃债的行为触犯了刑律,故县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徐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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