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证件
发布时间: 2019-05-15 16:50 来源: 编辑:陈兴云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一、贷款所需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商品房合同或二手房存量房合同、不动产权证、首付款发票或契税发票、征信报告、房屋套数查询证明、借款人银行卡(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
二、购房提取所需证件:
1、购房提取具备条件:
①购房发票的次月起、1年内提取;
②单位住房公积金欠缴6个月以上不能提取;
③所购房需在房管部门备案。
2、个人需提交证件
①购商品房提取: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②购二手房提取:存量房合同、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③父母为子女购房: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三、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身份证、银行卡(提取时间需间隔1年以上)。
四、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借款合同、借据(借款凭证)、近三个月还款记录、征信报告、身份证、银行卡(购房时已提取,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还贷)。
五、销户提取所需证件: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人身份证、失业证。(失业满半年方能提取)。
②户口迁出: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异地户口本、原单位解除劳动相关证明。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人身份证、伤残证、解除劳动合同书。
④退休:退休证(或退休批文)、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或存折。
⑤死亡:死亡证明、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双方结婚证。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竹山办事处 宣
2019年5月13日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