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
2018年12月20日,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燕艳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汪洋、柯拥军同志为竹山县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刘先忠、邵俊同志的竹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8年12月20日,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燕艳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汪洋、柯拥军同志为竹山县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刘先忠、邵俊同志的竹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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