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方案》(鄂土资发〔2017〕37号)、《十堰市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十政办发〔2016〕12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堰市“绿满矿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17〕22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对湖北银矿矿山拟命名为市级“绿色矿山”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7年11月13日—11月19日
二、举报电话:0719-4232753
三、通讯地址:竹山县国土资源局(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106号),邮编:442200
公示期间,受理反映拟命名的市级绿色矿山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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