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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高考”实施指导意见公布
发布时间: 2018-11-10 10:26 来源: 编辑:李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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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中学子看过来!湖北省“新高考”实施指导意见公布啦!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记者获悉,《湖北省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已于日前公布。《意见》明确,语数外等9个学科高一完成必修学分,学校应采取行政班、教学班并行的方式组织教学。多数必修课一般按行政班组织教学;等级性考试课程、选修课程一般依学生选课实际组成教学班进行教学。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
目前,我省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按要求,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以及地方和校本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生发展指导、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纳入地方和校本课程开设。
高中三年,学生获得88个必修学分,在选择性必修课程中获得不少于42学分,在选修课程(含各学科课程选修、专题教育及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获得不少于14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结合兴趣爱好,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多的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由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三部分组成,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方式进行。研究性学习6学分,学生至少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社会实践6学分,其中党团活动1学分、军训1学分、社会考察和职业体验等4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
《意见》要求,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学科高一学年完成必修学分;高二学年及高三上学期只呈现选择性必修学分,选修课程学分由学生自主选择修习;高三下学期由学校自主设置学分。等级性考试选课走班原则上高二上学期开始进行,具体方案待教育部批准后再公布。
学校应采取行政班、教学班并行的方式组织教学。大多数必修课一般按行政班组织教学;等级性考试课程、选修课程一般根据学生选课实际组成教学班进行教学。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在学生选择等级性考试学科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教学班级的班额不得超过55人。有条件的学校应尽量减少班额,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择需求。(记者 郭会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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