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接受刘小备辞职申请的决定
2018年11月2日,根据刘小备同志本人申请,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决定:
接受刘小备辞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申请(须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接受刘小备辞职申请的决定
2018年11月2日,根据刘小备同志本人申请,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决定:
接受刘小备辞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申请(须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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