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文,通知从2017年起,全省决定用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即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参保36个月(含)以上,发证12个月内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文件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参保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具体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需要申领者注意的是,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胡吉银)
根据文件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参保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具体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需要申领者注意的是,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胡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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