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1月5日,竹山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麻家渡镇政府,在麻家渡镇店子街村3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一处非法占用耕地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恢复耕地原貌。
据悉,2012年4月,该村村民陈某某、袁某未经批准,在居住地房屋旁非法占用集体耕地69.8平方米,联合用于新建车库。后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摸排调查,并多次上门协调当事人拆除在耕地上的违法建筑,并将土地恢复原状,保护集体耕地资源。但是,当事人陈某某、袁某未予执行。而后,县人民法院将行政处罚决定送达给陈某某、袁某后,陈某某、袁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019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执行。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处罚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应当裁定准予执行。于是,在前期下达执行通知和拆迁公告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麻家渡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当日,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到达指定位置后,迅速在现场拉起警戒线,再次对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进行了告知和劝导,要求其头脑清醒、认清形势、遵守法律。执行干警围绕安保、稳控、拆除、施工、运输等重点环节,专人专岗,逐项推进,快速清理。经过一天的现场施工,所有违法建筑物被拆除完毕,被执行人侵占的集体土地予以收回,土地得以恢复原状。
此次依法拆除违建行动,一方面依法拆除违建保护耕地,另一方面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推进行政执法落地深根,凝聚起耕地保护合力。(卢波 魏秘 夏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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