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黄某,女,31岁,汉族,职业:从事销售工作。现住竹山县城关镇后街。患者1月22日从武汉居住地自驾车回竹山,当晚约17:30时到家,途中未佩戴口罩。1月23日上午11:00时左右在楼下菜市场稍作逗留后返回家中。患者1月25日出现发热、流涕症状,自服药后未见好转,1月26日到竹山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检测治疗,症状未缓解,29日到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以“发热”收住隔离治疗,2月1日,县人民医院采集患者标本,送市检测核酸检测阴性,2月4日再次采集患者标本送核酸检测建议重新采样,2月6日第三次采样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和您的家人及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黄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根据黄某1月23日至1月29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黄某有接触,如有密切接触,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竹山县疾病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落实不聚餐、不串门、尽量不外出的规定,养成出门戴口罩、进门先消毒、勤洗手、勤开窗的健康习惯。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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