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患者陶某,男,竹山县某学校教师,竹山县秦古镇人。否认武汉旅行史、生活史。
患者朱某某,女,陶某妻子,竹山县某学校退休教师。否认武汉旅行史、生活史。
患者刘某某,女,陶某女儿,在武汉某服饰公司上班。
患者陶某某,男,聋哑人,陶某大伯,由陶某家监护。
1月22日下午陶某夫妻从城关镇回秦古镇老家,当日晚上刘某某夫妻自驾车从武汉返回竹山县秦古镇父母家。1月23日全家与亲友在家聚餐。1月24日~1月30日全家在家未外出(期间活动不详)。1月31日朱某某出现不适,2月2日曾在大河村卫生室就诊,后到秦古镇卫生院隔离治疗。陶某2月1日出现不适,2月2日在秦古卫生院门诊治疗。刘某某、陶某某2月1日同时出现不适,在家服用药物未好转,2月4日下午17:00左右到秦古镇卫生院就诊。20:00左右4人转诊至县人民医院收治入院。陶某2月5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朱某某、刘某某、陶某某2月6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
为确保您和您的家人及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身和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调查。为了准确查找与陶某、朱某某、刘某某、陶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紧急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根据陶某、朱某某、刘某某、陶某某1月23日至2月4日活动轨迹,回顾是否与上述四人有接触,如有密切接触,请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立即与竹山县疾病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719-4224034
二、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戴好口罩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落实不聚餐、不串门、尽量不外出的规定,养成出门戴口罩、进门先消毒、勤洗手、勤开窗的健康习惯。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