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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荣获2019年度全市林业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 2020-04-21 10:33 来源: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梁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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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16日 ,从十堰市林业系统工作会上获悉,县林业局在全市林业综合目标考核中荣获第一名,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林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9年,该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林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系统化建设推进年”为抓手,克难攻坚,负重前行,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新一轮退耕还林、国有林场改革顺利通过国家核查检查,精准灭荒、第五次森林资源普查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林业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得到国家、省、市、县充分肯定。

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完成营造林任务136000亩,森林覆盖率比上年增长0.62%(市下达目标0.2%),森林蓄积量增长3.7%(市下达目标3%)。提前一年完成63786.4亩精准灭荒总任务,2019年完成精准灭荒造林44259.4亩。对2015年以来完成的6.19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进行补植补造、查缺补漏、抚育管护。得胜镇圣水村等6个村创建为国家森林乡村,宝丰镇桂坪村创建为湖北省绿色乡村。

切实加强森林管护。完成森林管护185.4万亩,完成天保工程封山育林1万亩、国有林场森林抚育5000亩。完成总面积538.1万亩的森林资源普查任务。完成26667株病枯死松树清理除治。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完成了生态红线评估成果上报。林地占用、林木采伐严格控制在省限额内。全年侦办涉林刑事案件24起,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8起,处理违法人员58人,违法企业12家,案件综合查处率100%,立破案数排全市第一。

持续深化林业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顺利通过了国家检查,全县4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Ⅰ类事业单位,现有69名职工核编核岗到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走在了省市前列。全县累计规范森林资源流转面积51.7万亩,流转金额12925万元。168.3万亩生态公益林、20万亩人工商品林纳入森林保险,全年因森林火灾、松材线虫病灾理赔金额69.5万元。全县培育林产企业48家、林业专业合作社300多家,完成林业机构改革和公车改革任务。

大力发展林特产业。全年兑现到户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工资、退耕还林补助3项资金4778.1万元。全县新发展竹子5000多亩,完成以核桃为主的林特基地管理5万多亩。发展林下种植面积13.9万亩,林下养殖年165万只(头)。太和梅花谷获2019年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单位。2019年实现林业总产值25.3亿元,比上年增长10%以上。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全系统1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入党积极分子被吸收为预备党员,2名党员分别被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个人”。(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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