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鄂环委办[2021]37号文件,通报2020年度湖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竹山县为“基本稳定”等次。这已是我县连续第8年在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获得“基本稳定”等次。
据悉,根据《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分年度对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与评价,考核结果分为:明显变好、一般变好、基本稳定、轻微变差、明显变差等档次,并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考核等次挂钩,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变好的县域,给予重点奖励,对明显变差的县域,实施惩罚性扣减,对基本稳定的县域,在上一年财政转移支付基数的基础上,给予5%的增补。日前,省财政厅下拨2021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指标,我县为15083万元,较上年增长了5%,增补资金为776万元。(喻成名 唐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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