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规范地名管理,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一直持续到2018年12月底,主要纠正地名中存在的低级粗俗、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以及随意命名、更名等不规范现象,重点清理整治道路、桥梁、城镇居民点、公共设施、专项设施地名中存在的有地无名、有名违规、重名、无牌、地名牌有错等问题。
对有地无名的,相关部门将及时进行命名;对一地多名的,将确定一个标准地名;对多地重名的,将通过更名或添加区域限制词等手段解决重名问题;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命名、更名的以及不使用经审批的标准地名的,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地名命名法规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地名,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将督促相关单位或产权人进行更名。同时,加强对地名使用情况的执法监督,及时纠正在公共场合使用不规范地名的行为。
如果您对我县地名管理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或对相关地名存在疑问,可通过来信或来电的形式向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城关镇纵横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东区701室(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719-4231506。
竹山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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