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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法院先予执行解群众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 2018-06-04 17:31 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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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竹山网消息 “水来啦,我们家一个多月没有水,这下终于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城关北大街98号1幢1单元7户居民喜笑颜开地向竹山法院执行工作人员道谢。日前,竹山法院快速、妥善执结一起涉民生先予执行案件,为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城关北大街98号1幢1单元1至5层七户居民秦某、王某等与蒋某、马某产生房屋买卖纠纷,蒋某、马某将七户居民的供水阀门全部关闭,并阻碍竹山县自来水公司安装供水设备,导致该7户居民无法用水,眼看就到夏季了,居民们十分着急,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害,并申请先予执行。鉴于影响居民生活,情况紧急,该院经审理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为保证群众的利益,遂作出了先予执行裁定书。

当日下午,执行局收案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年近八十岁的蒋某情绪激动,已多次进场阻碍施工,施工几近停滞,并有大量群众围观。执行人员来到蒋某住处,向其送达民事裁定书,为其释明法理近两个小时,但蒋某始终不予理解,大吵大闹,并强行再次进入施工现场,瘫坐于施工地点以阻碍施工。考虑蒋某年事已高,不利于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人员随即将蒋某搀起,扶离施工现场,并为其搬来椅凳,从人情法理、邻里关系方面入手,为蒋某做思想工作,见蒋某情绪好转后,执行人员将蒋某搀扶其住处,并耐心细致的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不厌其烦的为其讲道理;另一边,执行人员督促加快施工进度。临近下午六点,见蒋某情绪平稳,执行人员遂撤离执行现场。次日上午八时,执行人员再次接到秦某等人得电话,称蒋某已将原有施工设施毁坏,并阻碍施工,请求法院予以帮助。执行人员再次赶赴现场,此时蒋某正在施工现场吵闹,执行人员将其搀扶至住处,并再次为其做安抚工作,耐心倾听蒋某诉说心理的委屈,与蒋某拉家常,为施工争取时间。时至下午五时许,七户的供水设备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毕,该案顺利执结,确保了该单元内7户居民的正常用水。(董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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