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6月中旬,笔者从县人社局基金结算中心了解到,根据《关于十堰市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十社保[2018]10号)文件精神,竹山县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缴费基数有了新的调整,严格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九个档次进行保底、封顶确定,参保者可在区间自由选择申报缴费基数。
按照规定,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参照十堰市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9734元的标准计算,2018年缴费年度期间,竹山县灵活就业人员九档缴费标准分别为:一档5968.80元/年;二档6964.80元/年;三档7958.40元/年;四档8954.40元/年;五档9948.00元/年;六档14923.20元/年;七档19896.00元/年;八档24871.20元/年;九档29844.00元/年。
据了解,新的缴费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县人社局提醒,相关参保人员请及时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申报缴费。
(范仁香)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