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保障职工生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5]4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竹山县人社局审核,拟确定25家企业享受780643元稳岗补贴,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2018年8月2日至8月9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向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15727085008。
附:2017年竹山县用人单位稳岗补贴汇总表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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