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工作机制,完善精准服务,吸引更多大学生留竹就业创业,现就开展2018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创业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2018年6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竹山户籍的应届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自愿如实填写《竹山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登记表》(见附件),并携带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三楼人社大厅6号窗口登记。
2018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实名登记入库后,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将在核实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按毕业生本人意愿为其办理《就业创业证》,并针对需求提供咨询辅导、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及组织其参加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服务,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家长应积极支持、配合、参与上述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竹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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