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1月21日,记者从县城乡规划测绘管理局了解到,结合我县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经县第四次城乡规划建设会审议通过,就现行的《竹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进行动态调整,全力满足城市发展新要求。
据了解,我县现行的《竹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于2014年经十堰市人民政府批复,在指导与调控城乡发展建设、保护与管理城乡空间资源、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等方面充分发挥了规划引领作用。但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总体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已不能完全满足城市发展的新要求。为此,我县积极组织开展《总体规划》修订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总体规划》2018年修改方案。下一步,县城乡规划测绘管理局将调整后的《总体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包括11项内容,分别对城市干道、上庸片区、鱼岭片区、龙王沟片区、柿湾片区、小漩片区、通济沟工业园片区、南门片区调、莲花片区、老城片区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取消迎丰村、虎山村、窑沟村及霍河路沿线零星建设用地。《总体规划》修改后,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由14.09平方公里调整为14.51平方公里。(向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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