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号)
2018年12月20日,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索明全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方治平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官渡人民法庭庭长;
熊彩平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
余明平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余明平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官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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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号)
2018年12月20日,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索明全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方治平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官渡人民法庭庭长;
熊彩平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
余明平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余明平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官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