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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四举措”落实乡镇财政专管员工作日志制度
发布时间: 2018-12-27 20:10 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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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竹山网消息   连日来,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更好的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县财政局“四举措”落实乡镇财政专管员工作日志制度,对乡镇财政工作起了“助推器”的作用。

建章立制。该局围绕基层财政系统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总目标,积极摸索、探讨发挥基层效能和规范化管理措施。建立实施的《竹山县财政专管员工作日志制度》,激发广大财政驻村专管员干部形成勤干、勤思、勤记的工作热情,使各项工作充分达到“年有目标、月有计划、周有进度、天有日志”的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推进乡镇的规范化管理。

规范填写。按照“形式统一、记录规范、内容详实、工作清晰”的要求,使用由竹山县财政局统一制定的《竹山县财政专管员工作日志》,坚持写实原则,一日一记,要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对工作日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对不同的工作事项要进行分段记载,每月末对本月工作进行小结。

严格管理。《竹山县财政专管员工作日志》由各乡镇财政所专人负责管理,每名驻村专管员人手一册,每月实行一次审阅制度,当月《工作日志》在次月5日前由乡镇财政所长签署意见后返还本人;每年末集中收集作档案保管,便于查询和年底检查考评。同时,该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驻村专管员进行检查、突查、暗访,切实保证工作日志的真实性、效率性、长期性。

强化奖惩。每年年终组织专班对《工作日志》执行情况进行测评打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财政干部年终目标责任制绩效考评。主要从表述内容客观真实、工作开展情况、效果及民意反映等几个方面,将记载填写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于消极应付或一个月内有工作无记载超过十个工作日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 (龚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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