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月26日,竹山县宝丰镇龙井村民陈某(男,38岁)、万某(男,37岁)二人因涉嫌使用同一伪造机动车号牌,被县交警部门分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0元。此为竹山交警春运以来严管严查严重违法的例证之一。
现查明,1月23日10时许,陈某驾驶鄂CCF197号小型轿车由宝丰集镇方向往龙井村方向行驶,行至龙井村一组路段(乡村路),遇县交警二中队春运巡查民警履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陈某未携带驾驶证及行驶证,于是依法将该车予以扣留。
后经调查核实,该车系十堰市交管局督办查找的涉嫌假(套)牌机动车。据陈某交待,当日上午8时许,他驾驶该车出去办事,在返回途中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当民警让其出示相关证件时,他告诉民警该车是向其一姓万的同学借的车,于是民警电话通知万某到中队接受调查。
经调查得知,万某确系该车车主,与陈系同学关系,这辆车原为天津号牌,后过户至湖北十堰,但因尾气排放不达标入一直未重新入户。于是万某就突发奇现想搞副假牌,后花钱通过某修理厂终于如愿以偿,购买了鄂CCF197号假牌。起初他怕被民警发现,总是躲着跑,一直没被查获。可万万没想到,这次终于“露馅”了。至此,鄂CCF197号本车车主董某曾多次打电话向竹山交警部门投诉“自己车并没来过竹山,为什么竹山有其车辆违章”一事自然也“水落石出”了。同时民警通过调取该车行驶轨迹,视频显示万某最近一次驾驶假牌车辆是1月16日从竹山宝麻一级路经过被高清电子眼抓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报县公安局审批,因陈某比万某违法情节相对较轻,故作出了行政拘留时间长短有别但罚款数目相同的处罚决定。上述两名违法人于1月26日被送往竹山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庸城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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