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2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涉药单位负责人召开药械监管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落实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强化涉药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会议要求,各涉药单位要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严格药品购销使用管理,不得采购证件、资料、销售凭证不齐全企业的药品,不从无证企业和个人处购进药品。要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GSP跟踪检查,重点检查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两禁”药物管理、处方药品销售管理、非药品销售管理、药品购进、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强调,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不准自制、加工制剂,不得违法购进制剂,医疗机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变相销售。要认真履行药品购进验收职责,严把药品质量验收关。要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定期养护,及时销毁过期药品。要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强化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环节管理,试行电子化监管工作,确保高风险品种购进、使用、储存符合规定要求。
会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积极履职尽责,确保广大患者用药安全、医疗安全和医疗服务质量。(周 艳 谢美坤 曹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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