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决定
(第一号)
2019年6月28日,根据县长陈建平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邓清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竹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决定
(第二号)
2019年6月28日,根据县法院院长索明全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张平、张再新、华元勇、李良俊、柏元华、袁芳、马长青、胡涛、施裕宏、徐小林、张欢、刘良民、王大兵、宋得凤、章兴聚、余明江、雷茂林、田俊、刘树、喻成林、吴娇、贺显斌、杨琳、蔡政、刘永胜、李艳华、刘自福、华巍、袁观国、贺德田、柯翠、黄虎、余慧、陈耀华、李海东、田晓丽、全守军、涂玉东、吴蓉、周明伟、曾维、王正猛、何崇桥、胡艳、方臣祥、何鼎明、梁爱兰、周宝驹、王本国、吴远森、龙德洪、郝昌国、刘瑞龙、胡春明、龚太平、陈少杰、张伟、赵凤、易荣、 肖连军60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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