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6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召开,讨论决定有关人事任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毛昌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简育田、华新宇、陈应洲、叶康玉、周清荣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燕艳,副县长龚世华应邀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因事请假4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举手表决通过了会议议程,宣读了《关于邓清平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关于任命人民陪审员的议案》。
会议根据县长陈建平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邓清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根据县法院院长索明全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张平等60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据了解,根据《竹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代工委已于会前对邓清平同志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优秀,符合任职条件;拟任命的60名人民陪审员,已顺利通过考核推荐、资格审查、网上公示等环节,符合任职条件。(卢波 章鹏 余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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