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从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见附件1:竹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数量及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和2019年我县拟聘用尚未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4、我县教育系统辞职或辞退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计划完成为止(法定休息日除外)。
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竹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到竹山县教育局人事股607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4220153。
(二)面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面试,文化课教师的面试方式为讲课,专业技能课教师面试以技能操作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待业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委人才办:0719-4223662;县人才服务中心:0719-4226960;县委编办:0719-4225343;县人社局:0719-4224621;县教育局:0719-4220153),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附件:1.竹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数量及条件一览表
2.竹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竹山县委人才办 竹山县委编办 竹山县人才服务中心竹山县人社局
竹山县教育局
2019年8月5日
竹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数量及条件一览表 | ||||||||
岗位 | 招聘学校及数量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年龄条件 | ||||
小计 | 一中 | 二中 | 职教 | |||||
语文 | 7 | 3 | 2 | 2 | 全日制普通二本及以上(其中二本限师范类,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本科)。 | 汉语言文学或中文专业 | 其中:普通一本和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 | 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数学 | 7 | 3 | 3 | 1 | 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数学等专业 | |||
英语 | 6 | 2 | 3 | 1 | 英语,应用英语,实用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 | |||
物理 | 1 | 0 | 1 | 0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材料物理 | |||
化学 | 2 | 0 | 2 | 0 |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教育等专业 | |||
生物 | 3 | 2 | 1 | 0 | 生物科学,生物教育,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等专业 | |||
历史 | 2 | 1 | 1 | 0 | 历史学,世界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民族学 | |||
地理 | 2 | 2 | 0 | 0 | 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 地球物理学 | |||
政治 | 4 | 2 | 2 | 0 | 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学,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学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 | 0 | 0 | 1 |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类专业 | 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
美术 | 2 | 0 | 0 | 2 | 美术学类专业 | |||
舞蹈 | 1 | 0 | 0 | 1 | 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理论,舞蹈教育等专业 | |||
音乐 | 2 | 0 | 0 | 2 | 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 | |||
机械加工类 | 1 | 0 | 0 | 1 | 机械加工类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