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
根据《十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交办2018年突出环境问题的通知》(十环委〔2018〕4号)要求,经过全县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完成了相关问题的整改,现将拟予以销号的编号44号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竹山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公示期限: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共7天。
附件:竹山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联系电话:0719-4225272
竹山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堰市环委会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第二批) | |||||
序号 | 交办事项 | 反馈的主要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成效 | |
44 | 湖北省竹山县金源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未完成“三同时”验收;部分沼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厂外脂肪沟流入下游长坪河。该厂于2015年因超标排放被竹山环保局按日处罚,目前该处罚尚未完全执行到位。病死猪处理未建立台账。污水、恶臭污染扰民投诉突出。 | 督办企业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严禁粪污直排到环境,建立病死猪台账,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 | 污染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猪台账已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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