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害怕被人发现,将自己及他人的4支火药枪、射钉枪藏于门前山林岩洞中,直到民警找上门还矢口否认。日前,通过办案民警广泛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李某应、陆某武、刘某荣及徐某4人,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5月初,县公安局深河乡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获得线索,辖区李某应家中藏有枪支。民警迅速赶到李某应家中了解情况,但李某应矢口否认。
办案民警经过综合分析,认为李某应可能将枪支藏在周围山上,便带其对周边可疑地点逐个排查。经过认真仔细搜寻,最终在附近岩洞里,发现藏有3支火药枪、1支射钉枪。
面对铁的证据,李某应不得不交待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原来,李某应父亲去世时遗留下一支火药枪,却不愿上交给公安机关,还在外地非法购买一支火药枪,藏于自家门前山林岩洞内。通过深挖线索,办案民警还掌握了徐某、陆某武、刘某荣的违法犯罪事实。2017年12月,徐某打工回家时购买了一支射钉枪,后放在陆某武家供其使用。今年2月,陆某武外出打工后,其岳父刘某荣担心放在家中不安全,便将这些非法枪支等送到李某应家中,请李某应帮忙藏起来。李某应便将2支火药枪、射钉枪藏于岩洞内,将其他物品藏在卧室里,直至被办案民警查获。目前,李某应、陆某武、刘某荣及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王 锐 邹一丁 陈 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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